據台媒30日報道,19年前安親班教師陳琪瑄在台灣台中后豐大橋墜橋命案,台中高分院30日經再審改判2人無罪。
王淇政被控於2002年12月7日凌晨1時許,在台中市后里區后豐大橋上,因不滿女友陳琪瑄提分手,與洪世緯共同抱住陳女抬至大橋護欄外,鬆手致陳女墜橋死亡。王淇政被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洪世緯12年6月徒刑定讞,2人入監服刑。
2018年5月,案經台中高分院提起再審,並停止執行刑罰。台中高分院再審認為,不能排除陳女自行攀爬大橋護欄的可能性,也無確切證據證明陳女是由被告2人合力抬擲墜橋死亡,2018年底改判2人無罪,台中檢察分署提起上訴。法院認為,案件再審有多項違誤,去年5月撤銷再審判決,發回更審。
頂圖:台中高分院30日更一審仍判兩人無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