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中六男生2019年8月在深水埗西九龍中心外堵路並干擾催淚彈,遭警員追捕截停,其後被控。男學生早前已承認1項參與非法集結罪,今日(3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裁判官梁雅忻判刑時指,被告除干犯本案外沒有其他壞習慣,最主要是他守法意識薄弱,考慮到他初犯及開審前認罪,終判他入更生中心。
裁判官並指,案發環境和被告的參與令案情嚴重,社服令及感化令均不合適,故認為更生中心最適合被告,更生中心可糾正人的思想處事,而勞教中心着重訓練體能和紀律。
2019年8月11日下午,約300名示威者在西九龍中心外聚集,警方築起防線,先後4次發出警告不果,有暴力示威者拆除欄桿堵路和用噴漆塗鴉,亦有暴徒用雷射筆照射警員。5時許警方發射催淚彈,示威者隨即四散,警方上前追捕,期間看見被告邱家樂逃走,警員從後追上制服被告,有現場片段拍得被告曾走近干擾催淚彈。被告當時身穿黑衣背背包,戴上防毒面具和手套,警方另在其背囊內,檢獲護目鏡、口罩、繃帶及印有煽暴字眼的鎖匙扣。(圖源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