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微信、支付寶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收款」引發熱議。近日,微信支付、支付寶方面對此說明。
微信支付商戶收款碼說明。圖源:微信支付智慧生活公眾號截圖
1月5日,微信支付表示,目前,微信支付個人收款碼和商戶收款碼都能正常使用,日後若涉及相關調整,將另行通知。
1月6日,支付寶相關工作人員對中新財經表示,「目前用戶可以正常使用收款碼,和原來相比,沒有變化。」
2021年10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銀髮〔2021〕259號)》發布。通知指出,「對於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徵的個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為其提供特約商戶收款條碼,並參照執行特約商戶有關管理規定。」
2021年11月27日,新華社等媒體從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獲悉,「微信、支付寶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收款」的說法系誤讀。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此前對中新財經記者表示,網絡上普遍有誤解,不是微信、支付寶的收款碼不能用,是指個人收款碼不能用於具有明顯的經營活動特徵的收款行為。不是個人靜態收款碼不能用,只是個人靜態收款碼不能用於線上的遠程收款,線下的面對面的個人靜態收款碼照樣可以繼續使用。
人民銀行有關人士還打了個比方:如果消費者在早點攤購買煎餅果子習慣用手機支付,仍然可以用掃碼等方式付款,沒有任何變化。如果賣菜的商販此前就已經使用經營收款碼收款,也不受任何影響。
微信支付這次也表示,個人收款碼是微信支付為個人用戶提供的收款產品,商戶收款碼則是微信支付為與財付通簽約的商戶提供的收款工具,大家可以根據自身需求申請不同收款碼。
至於商戶收款碼,微信支付表示,支持付款方使用微信卡支付,擁有更多的輔助商家經營的功能,有更高的收款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