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新社消息,當地時間6日,法國監管部門對谷歌(Google)公司和Meta平台有限公司的臉書社交平台(Facebook)處以2.1億歐元(約15.1億元人民幣)的罰款,表示他們違反法國數據私隱規則。
法國數據監管機構——國家信息與自由委員會(CNIL)給出的理由是,這兩家公司的產品通過多種方式,變相不允許用戶拒絕cookie。監管機構對谷歌開出的罰單高達1.5億歐元,超過了該委員會在2020年12月對該公司開出的1億歐元罰單,創下新高。
此外,法國監管部門對臉書開出6000萬歐元的罰單。
CNIL表示,這兩家公司有三個月的時間來調整其做法,如屆時還未調整到位,罰款金額將提升至每天10萬歐元。
自2018年5月以來,歐盟在整個歐盟範圍內實施的新規定增加了谷歌和臉書等美國科技公司面臨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