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商務部網站發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聚苯醚反傾銷調查最終裁定的公告》稱,調查機關最終認定,原產於美國的進口聚苯醚存在傾銷,國內聚苯醚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根據《反傾銷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商務部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徵收反傾銷稅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22年1月7日起,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聚苯醚徵收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