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國家郵政局《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公開向單位、個人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到,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遞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
同時,徵求意見稿還提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建立快遞運單(含電子運單)製作、使用、保管、銷毀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採取加密、去標識化等安全技術措施保護快遞運單信息安全,不得完整顯示自然人身份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使用、倒賣快遞運單等。(圖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