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終止蔡耀昌以「有利害關係人士」身份代表支聯會出庭,下月10日處理支聯會的法律地位,並在下月14日處理案件交付高等法院的程序。
羅官甫開庭便指,因應情況改變,正就前年維園集會案服刑蔡耀昌不是支聯會公司代表,似乎無法繼續擔任支聯會的「有利害關係人士」,而即使法庭批准,無權代表支聯會答辯和盤問證人,認為現階段只有破產管理署長可代表支聯會。破產管理署則指,需時研究控方文件及法律原則,再作決定。
控方代表周天行亦同意,指看不到蔡有任何基礎可以繼續代表支聯會。控方又透露本案將轉介至高等法院審理,羅官遂押後案件至2月14日作提訊日,另預留2月10日再訊,料屆時各方將討論支聯會的法律地位。李、何及鄒均無保釋申請,續還押懲教看管。
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64歲,工會幹事)、副主席何俊仁(69歲,律師)及鄒幸彤(36歲、律師),同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