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消息,遼寧省瀋陽市應急管理局15日公布了發生于2021年10月21日的燃氣洩漏爆炸事故調查處理情況,指事故存在違規操作、監管不到位等問題。調查報告建議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10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應當問責的瀋陽燃氣公司、城鄉建設局、和平區政府等單位的32人移交紀委監委依法依規依紀處理。
2021年10月21日,瀋陽市和平區太原南街222號一家燒烤店發生管道燃氣洩漏爆炸事故,最終造成5人死亡,3人重傷,49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約4425萬元。
根據事故調查報告,造成此次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燃氣並網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未按照要求對設備有效密封且未進行嚴密性檢查,導致燃氣洩漏遇室內電器產生的電火花發生爆炸。同時,事故還存在工程掛靠、現場施工監督管理不到位、違規組織工程項目評標等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