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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愛凌」商標被搶註 如何斬斷傍名人的「發財路」?

「谷愛凌」商標被搶註 如何斬斷傍名人的「發財路」?

責任編輯:高心雲 2022-02-11 09:23:11 來源:羊城晚報

    2月8日,中國選手谷愛凌在北京冬奧會自由式滑雪女子大跳台決賽中奪得冠軍,受到廣大網友稱讚與喜愛。但與此同時,有細心的網友發現,「谷愛凌」早在2019年6月就被註冊了商標,引發網友熱議。2月9日,記者就相關問題採訪了行業律師,律師表示,商標申請人或將受到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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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通過天眼查查詢發現,「谷愛凌」商標申請信息有29條。其中,自然人張某於2019年6月申請的11個「谷愛凌」商標已完成註冊,國際分類涉及教育娛樂、廣告銷售、布料床單等。其他公司及自然人申請的「谷愛凌」商標流程顯示為「被駁回」或「商標無效」。

    對此,雲南凌雲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中心主任、昆明市律協知識產權委員會副主任董建國表示,「如果谷愛凌本人提出商標無效,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會宣告相應的商標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就此,董建國表示,要看商標申請人能否提出證據,證明其註冊該商標並非因為谷愛凌本人的名氣,「我們從漢語的語義去理解『谷愛凌』三個字,是沒什麼實際意義的,一般來講,若不是因為她的名氣而去註冊,是說不過去的。」

    同時,董建國介紹,「因當時谷愛凌名氣不比如今,商標審查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通過申請是可以理解的情況。但現在,有人想再註冊『谷愛凌』商標一定不會通過了。」

    記者還注意到,國家知識產權局於2021年3月起實施《打擊商標惡意搶註行為專項行動方案》,集中開展打擊商標惡意搶註行為專項行動。「根據該方案,相關的商標申請人有可能會受到相應處罰。」董建國說。

    「谷愛凌」商標遭搶註 如何斬斷傍名人的「發財路」?

    谷愛凌如今是冰雪體育的「頂流」,也是當下中國最火爆的體育明星,她已成為全民偶像,知名度一路攀升,商業價值也與日俱增。顯然,如果商家擁有「谷愛凌」商標,不管是自主經營還是授權、轉讓商標,都可藉此獲得不菲的商業利益。但是,如果商家是惡意搶註「谷愛凌」商標,則涉嫌侵犯了谷愛凌的合法權益。

    谷愛凌於2019年6月6日通過微博宣布代表中國參加北京冬奧會,在四天後,其姓名就被陸續搶註多項商標,申請人投機心理較為明顯,就是在押注谷愛凌的潛在商業價值。而且,申請人所註冊的商標,其分類範圍與冰雪項目無關,其針對性和合理性值得懷疑。

    由於我國冰雪項目發展較晚,大多處於起步階段,國人對冰雪項目了解甚少,對冰雪運動員也不熟悉。谷愛凌在歸化之前,主要是參加各種國際比賽,雖然拿到很多獎牌,但在國內的知名度並不高,商標審查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通過申請是可以理解的。

    近年來,惡意搶註商標行為時有發生,比如搶註「火神山」「天宮一號」「鍾南山」等,均是不合法行為,社會影響較為惡劣。惡意搶註商標是一種投機行為,並非依靠經營產品、塑造品牌獲利,此舉干擾和破壞了市場秩序,對誠信經營者構成不公平競爭,受到社會輿論的強烈批評。

    為淨化市場環境,我國一直在嚴厲打擊惡意商標註冊申請行為。2021年3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實施《打擊商標惡意搶註行為專項行動方案》,通知強調商標惡意搶註行為嚴重損害誠信經營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嚴重危害商標註冊秩序,將採取嚴厲打擊措施。此前,針對「楊倩」「陳夢」「全紅嬋」等奧運健兒姓名被多方提交商標註冊申請事件,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通告,涉案109件相關商標註冊申請被依法駁回。

    因此,谷愛凌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宣告已被註冊的商標無效,對不當使用提起侵權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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