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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網上鼓吹確診患者散播病毒 32歲本地男子被捕

涉網上鼓吹確診患者散播病毒 32歲本地男子被捕

責任編輯:靜文 2022-02-12 16:23:15 來源:香港商報網

    近日有人於網上討論區發布信息,鼓吹確診市民四處傳播病毒及煽動他人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警方經深入調查後,11日在中環以「煽惑他人犯罪」罪名拘捕一名32歲本地男子,並檢取懷疑涉案的手提電話。該名被捕人亦涉嫌於去年5月,在同一討論區內鼓吹其他人對法官使用暴力,涉嫌干犯「煽惑他人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罪。

    網罪科發現討論區發言煽惑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戴子斌總督察今日(12日)交代案情時表示,警方發現有人在網上討論區發表言論,鼓吹網民違反政府防疫措施及確診者外出散播病毒。警方人員經過調查後,周五於中環拘捕一名報稱任職電器維修員的32歲男子,指他涉嫌1月起在網上討論區鼓吹感染者到處傳播病毒言論,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599A第32條,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警方強烈譴責個別人士自私以及不負責任的行為,竟無視疫情嚴峻,煽惑染疫的市民四處播毒,為公共健康帶來嚴重風險。

    同時,警方在調查中發現疑犯自2021年至今,在網上討論區發布多則信息,當中包括「殺害法官」、「藍店一日遊」、「四圍去播毒」等言論,涉嫌干犯「煽感他人而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疑犯初步未見精神狀況有異樣,其犯案動機將會是警方調查方向之一。警方在行動中檢取了一部手機,疑犯目前仍被扣查當中。由於警方行動仍在進行當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涉意圖嚴重傷害罪可囚終身

    戴子斌重申,互聯網絕非法外之地,警方會鍥而不捨,將罔顧公眾安全的違法之徒繩之以法。根據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任何人被裁定煽惑他人干犯某罪行,則可被判處該罪行的最高刑罰。違反「任何人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而「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罪,一經定罪,可被判終身監禁。

    此外,高等法院在2019年已頒布臨時禁制令,禁止利用「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上促進、鼓勵和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臨時禁制令現時仍然生效,違反禁制令人士,亦有機會干犯藐視法庭罪,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萬家成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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