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昨日(14日)落案起訴1個東涌公屋建築項目1名分判商前「工頭」,控告他涉嫌向4名工人收受約1.8萬元回佣,以協助對方獲聘及獲發薪金。
據了解,涉案「工頭」為57歲陳志強,被控7項罪名——2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和《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以及5項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廉署表示,其中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分別與2名木工工人一同串謀,使被告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以每個工作日100元計算的非法回佣,作為被告協助2人受僱和繼續受僱於分判商的誘因或報酬。被告涉嫌從2人收取8300元非法回佣。
廉署其後提到,另外5項控罪為被告涉嫌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另外兩名工人接受非法回佣分別8800元及500元,作為被告協助2人受僱和繼續受僱,或發放分判商的薪金支票給其中一人的誘因或報酬。
被告現時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署方更提醒建造業員工假如被索取非法回佣應立即拒絕並向廉署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