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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3年共120次行動 檢逾3800件含四氫大麻酚產品

海關3年共120次行動 檢逾3800件含四氫大麻酚產品

責任編輯:楊穎婕 2022-02-23 18:30:20 來源:香港商報網

 近年來,本港市面上有售賣含有由大麻提煉的「大麻二酚」(CBD)的產品,例如CBD精油、CBD咖啡等,部分CBD產品聲稱可「助眠、消炎止痛」。雖然大麻在本港不合法,但CBD不受《危險藥物條例》監管,因CBD不會令人上癮或引致思覺失調。而CBD由大麻植物提取過程中或會殘留具精神活性作用的四氫大麻酚(THC),不論濃度多少,只要含有THC即屬違法。

 保安局今日(23日)回應議員質詢時指,香港海關和警務處在不同地點檢取和測試聲稱含有CBD的產品,2019年起至今總共進行近120次行動,有超過3800件被驗出含有THC。當局指出,執法部門檢取該類產品的涉及地點有食肆、商店(包括大型連鎖店)、邊境管制站及倉庫等;涉及產品則包括食品、健康補充品、口服油、電子煙油或添加劑、護膚用品、個人護理用品(例如牙膏、浴球)、按摩用品、寵物食品等。該些產品均交由政府化驗所檢測。

 局方指,由於CBD產品可能含有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的其他大麻成分,且相關產品愈見普及,情況令人憂慮,會積極考慮將CBD產品納入《危險藥物條例》,並會在年內徵詢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和禁毒常務委員會的意見,全面禁止買賣活動,以保障公眾健康。

 另外,為打擊吸食大麻和相關罪行,政府已加強以「大麻係毒品」為主題的宣傳,讓公眾正確認識大麻禍害,以及干犯販毒罪行招致的嚴重後果。至於執法方面,販運危險藥物,或非法將危險藥物進口香港,或從香港出口、獲取、供應、製造危險藥物等,均構成刑事罪行,可處罰款500萬港元及終身監禁。非法管有或吸食危險藥物亦屬刑事罪行,可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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