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流傳一張相片稱,警方於3月12日在北角健康東街票控一名私家車司機在車內沒有佩戴口罩,警方今日(14日)澄清有關內容並不屬實。
警方指,當日警員巡經健康東街一帶,發現一名男子正身處公眾地方,並在沒有佩戴口罩的情況下,整理一輛電單車的尾箱。因應有關違規情況,警方根據口罩令,向該名男子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警方提醒,電單車使用者,當其車輛行走於公路或停放在公眾地方時,司機及乘客均須佩戴口罩。至於自用的私家車,一般而言,如不用作接載公眾人士或出租用途,其車廂並不是法例所指須佩戴口罩的公眾地方。然而,目前本港疫情嚴峻,私家車司機及乘客應盡可能佩戴口罩,以預防疾病傳播。
警方呼籲市民不要誤信失實信息的同時,亦希望嚴格遵守防疫規例。警方會繼續專業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