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消息,3月15日,西安市1名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姚某某被立案偵查。經查,姚某某3月5日曾與確診病例同處西安市未央區開元路福建海鮮樓,在西安市防疫指揮部相關軌跡公布後,其明知自己和確診病例有軌跡交集,卻未按照防疫措施要求主動向社區、單位報備,且在自身已出現明顯不適症狀後仍未報告疾控部門,自行服藥並多次出入公共場所,致使十餘人感染新冠肺炎。姚某某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定,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對其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