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深圳市政府授權,2022年3月15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海事處簽署了《關於大鵬灣水域引航合作的框架協議》,雙方就引航合作船舶範圍、引航合作調度、引航收費標準等達成了共識,這是深港兩地政府部門為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港口發展,首次在引航領域達成的深度合作。該協議將於今年六月一日生效,為期三年。
深港雙方秉持互利共贏的原則,在符合兩地法律的同時,創新港口服務合作模式。根據框架協議,航經大鵬灣水域進出深圳港、且按照深港兩地法律規定均須強制引航的船舶,將由一名深圳或香港合資格的引航員提供全程引航服務,並向引航船舶進行一次收費。
深港兩地的引航合作,有利於提高大鵬灣水域船舶的航行安全,增加進出深圳東部港區的通航效率,減少航運和港口企業的運營成本,從而優化粵港澳大灣區營商環境,進一步促進大灣區港航領域融合發展。(記者姚志東)
頂圖::大鵬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