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消息,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3月17日發布的一份送達公告顯示,寶能集團董事長姚振華下落不明。寶能今日回應,相關信息有誤,法院會在近期將公告撤回。
針對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寶能系相關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公告中提及姚振華「下落不明」事宜,寶能集團相關人士對媒體表示,相關信息有誤,公司已與法院方面溝通協調,近期相關公告會撤回。
法院公告稱,「姚振華:本院受理原告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發區支行與被告廣州寶時物流有限公司、姚振華、深圳市寶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鉅盛華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2021) 粵01民初1750號民事起訴狀副本、證據材料、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告知合議庭成員通知書、裁判文書上網須知、廉政監督卡。」
法院送達公告顯示,此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涉及借款本金7億元及利息、罰息、復利(暫計至2021年9月29日止,利息1429萬元、罰息0元、復利0元)。
另據「中國寶能」微信公眾號消息,3月21日,在深圳疫情解封的第一天,寶能集團董事長姚振華走進寶能汽車深圳工廠進行工作檢查,全面了解深圳工廠生產復工運行情況,並與在場的寶能汽車集團高管和深圳工廠的管理幹部作深入交流,就寶能汽車深圳工廠2022年的重點工作做全面督導。(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