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工作者工會指《基本法》測試成為教師轉職和入職的必要條件,而首輪《基本法》測試已於1月初完成,惟原定2月底舉辦的次輪測試一再延後,工會近月接獲多名會員擔心次輪《基本法》測試的不確定性,影響下一學年的轉職及入職安排。
香港教育工作者工會促請教育局能盡快安排次輪《基本法》測試並盡早發布成績,以讓教師順利轉職及入職。
教工會主席黃建豪表示教師須持有《基本法》測試合格成績方可進入編制。假若常額教師轉職至他校時仍未持有相關資格,則須轉為合約教師、甚至因未能提交成績證明而影響入職。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朱國強指常額教職員的離職通知期為3個月,故若果未能及時在限期前獲取資格,教師便不能順利入職新校、更不能在通知期前向原校請辭,學校聘請下學年教員程序會變得複雜多變。
黃建豪還提到教工會理解並支持《基本法》測試的推行,而會方更期望局方能顧及教師在轉職期間所面對的困難, 盡快舉辦次輪《基本法》測試和在5月底前公布成績,讓教師能及時在離職通知期前順利轉職,以照顧教師專業發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