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觀塘刑事部及東九龍機動部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分析調查後,昨日(14日)傍晚約6時展開代號「勇爵」及「犁庭掃穴」的打擊非法賭博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個地點,並在觀塘道及開源道分別搗破一個非法麻雀賭檔及一個釣魚機賭檔。
行動中,警方拘捕一名姓陳(49歲)、姓楊(43歲)及姓梅(33歲)男子,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另外14男12女,年齡介乎19至68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所有被捕人士同涉限聚令被票控。
警方還檢獲2張電動麻雀枱、4副麻雀、6部釣魚機、一批遊戲卡、讀卡器及約2000元賭款。
警方提醒市民,經營非法賭博場所及在非法場所內賭博均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任何人經營或協助經營非法賭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而任何人在賭場內賭博,亦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9個月。
警方會繼續於復活節假期期間嚴厲執法,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
被捕人士帶署扣查。
行動中檢獲的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