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今日(17日)凌晨在區內展開代號「火炬」行動 ,警員發現一輛私家車在將軍澳清水灣道高速行駛,遂上前截查。經調查後拘捕一名姓韓(28歲)男司機,涉嫌「危險駕駛」。
另外,警員在牛頭角太子道東截查一輛私家車,車上一名姓陳(48歲)男司機在本年3月因危險駕駛被法庭判處停牌6個月,警員遂將其拘捕,涉嫌「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3者保險」。2名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5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危險駕駛行為嚴重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及罰款2.5萬元。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被停牌至少6個月,再被定罪,則可被停牌至少2年,另外須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及記違例駕駛10分。警方將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道路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以確保道路暢順及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