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時新聞網26日報道,新北市動保處日前接獲動保團體通報,永和區有居民未取得合法特定寵物業許可證,私下進行家貓繁殖,並將幼貓以每隻35000元(新台幣,下同)出售,並將信息刊登在網絡;新北動保處日前聯合警方與動保團體一同前往有關人士家中,現場查獲3隻成貓、1隻幼貓,經查當事人私自繁殖販售貓事證明確,動保處依據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裁處13萬元罰款。
動保處表示,現場查獲的陳姓販售人為33歲馬來西亞人,在永和區租房,共飼養1公1母布偶成貓,均未絕育,以及另一隻已絕育英國短毛貓。
其中布偶貓產下3隻幼貓,他坦承以35000元要賣出布偶幼貓,已收取5000元訂金。動保處指,貓咪雖然照顧得很好,但未取得特定寵物業許可證,私下繁殖及販售貓已經違法動保法。
當事人表示,自己是6年前到台灣定居,於去年開始飼養布偶貓,因為對台灣相關條理並不熟悉,所以才會觸法,對此感到相當懊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