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9歲女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規例》),今日(3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罰款5000元。
據了解,該名女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7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她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去年9月8日離開其檢疫地點。她被控違反《規例》第8(1)及8(5)條,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罰款5000元。
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截至今日,共有226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00元不等。
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