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6名香港國際機場第三跑道項目分判商時任員工,其中1名「工頭」向3名建築工人收受逾1.7萬元非法回佣,今日(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0個月。
據了解「工頭」為43歲鄧浩然,而暫委裁判官曾慶東頒令鄧浩然須向其時任僱主歸還1.74萬元,即涉案非法回佣的金額;被告早前更被裁定3項罪名成立: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1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曾慶東在判刑時斥責被告破壞香港廉潔精神,法庭須向被告判處阻嚇性監禁刑罰。
廉署引述案情指3名建築工人在前年6至8月期間經被告及其他人士介紹到「三跑」項目工地工作,被告其後分別向3人索取每個工作天200元的非法回佣,由於3名建築工人相信不支付回佣便不會獲分判商聘用或會遭被告解僱,故被告於前年7月至去年1月期間合共接受1.74萬元非法回佣。
廉署表示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採取執法行動後於去年10月分3宗案件,落案起訴6人13項貪污罪名;這6人當中有4位是時任「工頭」,包括本案被告及2名建築工人,署方仍在進行調查案件,不排除再作拘捕及起訴。
控方今日(6日)由控方大律師方漢權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蕭文光及鍾永駿協助。(記者 唐信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