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9日)交待搗破一個激進暴力組織,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署理高級警司譚威信(上圖)表示,早前在網上巡邏發現一個本地激進組織人士在社交媒體上討論破壞社會安寧,更加策劃和討論涉及極端暴力主義的行動。當中包括利用利器刺死警務人員和政府防疫人員;如何購買和研究使用攻擊性武器,如電槍和弩等。甚至討論如何製造如炸彈的大殺傷力武器,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安全和威脅市民的生命。
網罪科人員經深入調查和情報分析,成功鎖定該群組中6名成員,包括群組管理人、管理員和其他活躍成員,在前日(7日)展開行動,在全港多區拘捕4男2女(16至36歲),涉嫌干犯「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發布煽動刊物」、「管有攻擊性武器」、「仿製火器的管有」及「管有危險藥物」罪。當中一名35歲男子相信是組織主腦,任職倉務員,另外5人包括16歲和19歲學生、36歲電腦技術人員、28歲保安員,和一名17歲無業人士。
行動中檢獲9部手機、一部手提電腦、2部懷疑是自製的弩和15枝箭、2支仿製槍械一把匕首、少量懷疑大麻和含有大麻成分的精油。當中3名被捕人士將會被控一項「串謀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罪,明日(10日)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譚威信指出,調查顯示涉案激進組織在網上曾發出超過2000條訊息,當中曾提及到:「武力的屠殺」、「大屠殺」、「大型的爆炸」、「要陪葬」、「劏頸」等字眼,亦曾討論如何購買、製造或使用攻擊性武器,包括弩和電槍,以及研究如何製造爆炸品。
行動中檢獲的證物。
警方提醒市民網上世界並非無法可依,不要認為能隱藏自己身份就可以不需為犯罪行為負責,警方對公然違法威脅社會安全以及大肆渲染激進思想的人是絕不容忍。今次破獲的激進組織不單在網上散播激進思想,而且在現實世界管有具殺傷力武器,警方強調繼續會在線上和線下保持高度警覺和巡邏,防範激進思想演變成本土恐怖主義的威脅,以確保市民安全。
根據香港法例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 17條,「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罪,有機會可被判處終身監禁。根據香港法例 221 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 I(2)條,任何人被裁定干犯某一刑事罪行,則可被判處該刑事罪行的最高刑罰。
高等法院在2019年頒布的臨時禁制令,禁止在互聯網的平台和媒介上促進、鼓勵、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臨時禁制令現在仍然生效,違反禁制令人士有機會干犯「藐視法庭」罪,市民切勿以身示法。(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