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涉嫌拒絕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供組織活動的相關資料,副主席鄒幸彤及4名前常委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其中一名前常委陳多偉昨日表示認罪,今日(11日)於西九龍法院被判入獄3個月。
陳多偉承認於2021年9月8日,作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文件A406A)附表5第3(1)(b)條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
案情指,陳多偉於2020至2021年任「支聯會」幹事期間,收到警方國安處在2021年8月25日送達的通知書,要求於14日內提交資料。陳與其他幹事拒絕向警方提交資料,警方於2021年9月8日將其拘捕。
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37歲,大律師)連同4名「支聯會」前常委梁錦威(36歲、葵青區議會主席)、鄧岳君(53歲、無業)、陳多偉(57歲、貨車司機)和徐漢光(72歲、退休人士),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指他們在2021年9月8日,作為「支聯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
另一名前常委梁錦威去年已認罪,被判囚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