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3月18日起生效的餐飲處所通風規定,餐飲處所須遵守換氣量要求才可營業。政府最新公布,食環署至今已向51宗違反規定的個案展開檢控程序,包括5宗在2月24日後未有作出登記而開放營業的個案。
自2月24日起,政府要求餐飲處所若換氣量少於每小時六次或無安裝空氣淨化設備就必須關閉。機電工程署表示,選取55間食肆了解通風系統的運作情況,認為當中11間透過簡單的清潔及維修便可改善通風情況。工作小組呼籲餐飲業界、其他界別及市民,繼續遵守相關規例,以保障個人及公眾健康。(圖源: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