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檢察日報消息,遼寧省東港市一門診部某某婦科醫師在未成年患者無監護人陪同的情況下,為其進行人工流產手術,且未向有關部門報告該情況,檢察機關要求對涉案醫療機構和人員依法追責。5月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追責典型案例,孫某汝強姦案位列其中。
2020年12月,孫某汝與孫某某(女,未成年人)通過網絡認識。自2021年2月起,孫某汝在明知孫某某未滿14周歲的情況下,多次姦淫孫某某致其兩次懷孕、流產。孫某某的母親得知此事後報警。2022年1月27日,遼寧省東港市檢察院以涉嫌強姦罪對孫某汝提起公訴。同年3月21日,東港市法院判處孫某汝有期徒刑十年。
經查,孫某汝曾於2021年10月帶孫某某在東港市某門診部做人工流產手術。該門診部婦科醫師季某某在明知孫某某為未成年人,無監護人陪同、簽字確認的情況下,為其進行人工流產手術,且未向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報告該情況。另據查證,該門診部不具備開展計劃生育手術的執業資格許可。
東港市檢察院在辦案中發現該門診接診醫務人員未履行強制報告義務的問題後,向東港市衛生健康局通報了相關情況,並發出檢察建議,建議要求對涉案醫療機構和人員依法追責。東港市衛生健康局依據調查核實的事實,對涉事門診部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罰款2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並註銷相關科室;對醫師季某某給予暫停6個月執業活動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