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修訂條例》)今日(17日)刊憲並生效。
《修訂條例》旨在加強保障僱員因遵守指定的防疫規定以致缺勤期間的僱傭權益,並鼓勵僱員接種新冠疫苗。修訂條例訂明僱員因遵守隔離令、檢疫令或圍封檢測規定以致活動範圍受限制而缺勤將被視為病假。符合《僱傭條例》下相關資格的僱員可領取疾病津貼。此外,僱員因遵守上述防疫規定而缺勤並因此被解僱,屬於不合理解僱。
另外,《修訂條例》亦清晰訂明僱主如果向僱員發出接種新冠疫苗要求,所需條件為何;如僱員未有遵從有關要求而被解僱,不屬於不合理解僱。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是次法例修訂旨在反映政策原意,從而釐清僱主和僱員在疫情下的權利和責任,並在保障公共健康和維護僱員權益之間作出適當平衡。詳情請瀏覽勞工處網頁(www.labour.gov.hk)或致電勞工處24小時電話諮詢服務熱線2717 1771(此熱線由1823接聽)查詢。(圖: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