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今日(28日)公布,上月觸犯該署條例被定罪的個案共82宗,其中一間公司不依照建築噪音許可證上所列條件使用機動設備,被罰款8萬元,為月內最高罰款。
定罪個案中,空氣污染佔13宗、噪音5宗、水污染1宗、違反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有44宗、涉及廢物處置19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