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新聞發言人馬曉光在29日舉行的國台辦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吳釗燮之流配合外部勢力賣力炒作,完全是基於「台獨」分裂圖謀,損害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出賣中華民族整體利益,這是14億中國人民絕不會答應的。
會上,有記者提問,吳釗燮日前受訪聲稱,「中國從未統治過台灣」,繼續散布「兩岸互不隸屬」言論,還稱美國等派軍艦穿越台灣海峽是實踐所謂「航行自由」,彰顯對「區域和平穩定」重視。對此有何評論?
對此,馬曉光表示,吳釗燮這番謬論,除再次暴露其販賣「兩國論」、勾連外部勢力謀「獨」挑釁的分裂本質外,在法理和事實上也站不住腳,更得不出所謂「兩岸互不隸屬」「兩國論」的荒謬結論。
馬曉光強調了四點:
首先,國家主權不可分割。領土是國家行使主權的空間。在一個國家的領土上,只能有一個代表國家行使主權的中央政府。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政府,成為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和在國際法上的唯一代表。這是在同一國際法主體沒有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新政權取代舊政權。中國的主權和固有疆域並未由此而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理所當然地完全享有行使中國的主權,其中包括對台灣的主權。
其次,雖然海峽兩岸尚未統一,但台灣是中國領土一部分的地位從未改變,也不允許改變,中國擁有對台灣的主權從未改變,也不可能改變。海峽兩岸內戰狀態的長期存在並沒有賦予台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和權利,也不能改變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法律地位。
第三,國際社會承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原則下台灣無權參加聯合國及其他只有主權國家參加的國際組織,與中國建交的國家不能與台灣發展官方關係,不能向台灣出售武器或與台灣進行任何形式的軍事結盟。中國政府以一個中國原則對待台灣的對外交往活動,保障台灣同胞在海外的一切正當合法權益。這就是我們對台灣行使主權的具體象徵。
第四,中國對台灣海峽享有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同時也尊重其他國家依據國際法享有的航行權力,但堅決反對任何國家以航行自由為名,行挑釁、威脅中國主權和安全之實。吳釗燮之流配合外部勢力賣力炒作,完全是基於「台獨」分裂圖謀,損害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出賣中華民族整體利益,這是14億中國人民絕不會答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