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鄉郊一般選舉將於明年初舉行,選舉管理委員會今日(11日)公布鄉郊代表選舉活動建議指引,包括列明任何人如在選舉舉行日期前的5年內,因拒絕或忽略作出指明誓言;或違反誓言或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即喪失在選舉中獲提名為候選人及當選為鄉郊代表的資格。
選管會指,候選人在提名表格中,已經要簽署確定明白宣誓相關條文,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表格中會清楚列明法律責任,候選人不需要再簽署確認書。選管會就新指引,展開為期30日的公眾諮詢,下月9日結束。選舉將會在明年年初舉行。
被問到會否考慮面授宣誓取代,選管會主席馮驊指,宣誓不屬於選管會的範疇,但在法律上口頭宣誓及書面宣誓有同等效力。至於是否要交由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候選人,馮驊指全國人大決定的資格審查委員會不包括鄉郊代表選舉,法律上已經清楚列明候選人的正負清單,選舉主任會根據法律作出審查。(記者 馮煒強 蔡啟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