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於2020年7月1日煽動他人參與一個未經批准的遊行,前區議員陳榮泰今日(12日)上午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囚15個月。
陳榮泰被控於2020年6月30日,在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
同案另外7名被告,包括陳皓桓、曾健成、徐子見、胡志偉、朱凱廸、梁國雄及鄧世禮,已於去年分別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及舉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分別被判囚6至12個月。(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