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廣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的第6年,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關鍵時期,廣州市河長辦、市林長辦與市檢察院強強聯合,創新推行「河湖長+檢察長」「林長+檢察長」等協作治水護林新模式。7月13日上午,「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會簽暨雙員互聘儀式在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正式舉行。
當天,廣州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蔡世葵分別與廣州市河長辦常務副主任、市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姚漢鍾,廣州市林長辦常務副主任、市林業和園林局黨組書記、局長蔡勝簽署《關於全面推行「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的意見》《關於全面推行「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的意見》。
向受聘人員頒發特邀河長助理、特邀林長助理、特邀檢察官助理聘書
據了解,「河湖、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堅持依法履職、分工協作、同向共贏原則,建立聯席會議、信息共享、辦案協作、聯合工作等多項機制,注重強化聯合培訓、「雙員互聘」、智慧協作、資源共享,推動檢察監督與生態環境保護改革舉措同頻共振、同向發力,為廣州的河湖林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為進一步強化協同聯動、凝聚履職合力,提升公益訴訟檢察專業化水平和行政執法法治化能力,會簽儀式現場,廣州市河長辦主任、市副總河長、市副總林長、副市長王煥清向市檢察院受聘檢察官頒發特邀河長助理、特邀林長助理聘書;廣州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健向市河長辦、市林長辦受聘人員頒發特邀檢察官助理聘書。三方共同努力推動羊城河湖生態保護。
張健在致辭時表示,聯簽「河湖、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廣州市檢察機關將加強與市河長辦、市林長辦的密切配合,推動協作機制落地落細落實。
建「河湖長+檢察長」工作機制
通過搭建「河湖長+檢察長」工作機制,將進一步探索建立和完善河湖水生態環境治理與司法保護協作協同機制,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強化檢察機關與河長辦的協作配合、監督制約,加快推進全市河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河湖系統保護和水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夯實綠色發展基礎,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廣州市河長辦對建立「河湖長+檢察長」工作機制提出了三點工作原則要求:準確把握行政權與司法權的最佳結合點,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分析解決河湖治理保護相關問題,提升公益保護水平,逐步實現羊城河湖整體環境改善:河長辦配合檢察機關開展涉河湖訴訟監督、公益訴訟等相關工作;檢察機關配合河長辦發揮協調督導職能,推動河湖長制各項工作落實;堅持檢察監督與行政履職目的一致性,強化聯繫協調、資源共享、信息共通、職能互促,統籌河湖各方力量,加強協作配合,形成河湖公益保護合力,共同推動河湖生態保護,實現雙贏多贏共贏。(記者 黃裕勇 通訊員 趙雪峰)
頂圖:「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會簽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