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局今日(15日)宣布,對泰加保險有限公司提出清盤呈請。保監局指,清盤呈請是行使了《保險業條例》(第 41章)附表7之下的權力,對根據《保險業條例》和 《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被視為無力償債的泰加保險提出清盤呈請。據悉保監局將於今日下午2時半舉行記者會,向公眾交代事件。
保監局又宣告,泰加因其負債而不能繼續其業務以啟動香港汽車保險局(MIB)及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ECIIB)管理的無償付能力賠償基金計劃。就《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而言,泰加無能力償付其債項;而根據《保險業條例》,泰加亦被視為無能力償付債項。
儘管經理已提出呈請將泰加清盤,保監局稱泰加尚未到期的保單將繼續生效,直至相關保單按相關條款終止或到期。
年內多次未能為保單續保
曾是的士保險界龍頭的泰加保險去年底突宣布退出的士保險,保監局今年1月初委任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的黎嘉恩和甘仲恒為經理,全面接管泰加所有事務及資產。
泰加今年內已多次宣布未能為到期的的士保單安排續保,德勤最新評估經營及財務狀況後宣布,7月4日起泰加將暫停為2022年8月或以後到期保單安排續保,包括的士及非的士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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