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廣東省統一安排部署,深圳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本次調整受益人群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鈎調整與傾斜調整「三結合」的方式,以更好滿足退休人員預期。
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加發28元,體現公平原則。掛鈎調整即與本人調整前的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掛鈎: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2.1%加發。繳費年限每滿1年(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增加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20年的退休人員,超過20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再增加1元。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鈎的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發放。掛鈎調整體現效率原則,有利於激勵參保人多繳費、長繳費。傾斜調整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企業軍轉幹部予以照顧:一是對年滿70周歲以上高齡人員按年齡分4個檔次進行傾斜調整。2021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20元;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3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6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200元。對高齡人員再傾斜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納入以後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二是對企業軍轉幹部傾斜調整。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經調整後,仍未達到本次調整後的深圳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深圳市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發放。
舉例,退休人員張先生今年71周歲,每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5000元,繳費年限為30年。經此次調整後,每月可以增加193元,即定額調整28元,養老金掛鈎調整105元(5000元×2.1%),繳費年限掛鈎調整40元【30年×1+(30年-20年)×1】,高齡傾斜調整20元。
此次調整從2022年1月起執行,1月—7月新增加的養老金將於7月底前發放到位。從8月起,養老金將按調整後的標準發放。(記者:林麗青 通訊員:陳頭法 圖源:新華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