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記者21日從廣東省醫療保障局獲悉,為助力企業紓困解難,該局近日與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轉發國家醫保局等四部門關於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通知。此舉明確,廣東於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對中小微企業實施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
據介紹,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於6個月的地市,對中小微企業、以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以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緩繳所屬期2022年7月至9月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緩繳的醫療保險費最遲於2023年3月底前補繳。企業可根據實際需要,提前一次性或分次繳納緩繳的費款,稅務機關應及時徵收。
同時,階段性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期間,符合條件的上述企業和單位同步緩繳生育保險費,期間參保人正常享受生育醫療待遇和生育津貼。緩繳期內,個人繳費部分不緩繳,參保單位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正常申報職工醫保費信息,確保職工連續參保,個人權益連續記錄,個人賬戶正常發放。
此外,屬於緩繳範圍的中小微企業、以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單位正常申報後由稅務機關及時調整緩繳所屬期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的繳款期限。中小微企業按照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確定的名單進行劃分。(深圳特區報記者 陳行 通訊員 粵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