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業紓困解難,經深圳市政府同意,深圳市醫療保障局等四部門印發《關於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有關事項的通知》,對中小微企業實行階段性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預計緩繳金額約56.35億元,惠及緩繳的企業或單位80餘萬家。
精準施策 助力中小微企業紓困解難
《通知》規定對深圳中小微企業、以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以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緩繳2022年7月至9月的用人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單位應繳納的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費仍按規定予以免徵。緩繳的費用自2022年10月底起每月進行一次性批量扣款,緩繳單位可最遲於2023年3月底前補齊,期間免收滯納金。
「免申即享」 惠企政策迅速落地見效
本次緩繳實施「免申即享」,通過後台數據比對,精準匹配符合緩繳資格企業信息,無需單位提出申請,實現「政策找企業」主動服務。中小微企業由醫療保障、稅務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確定的標準進行劃分。
「應享盡享」 確保參保人待遇「零影響」
在緩繳期間,職工按規定參加職工醫保並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繳費部分,正常享受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其中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緩繳期間個人繳費部分全部劃入個人賬戶,待緩繳單位一次性補齊緩繳的費用後,再按規定比例劃入單位繳費部分。
據介紹,緩繳期間單位仍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如有新增參保、停保、醫療保險形式變更、繳費工資變更等信息變動的,單位應及時在深圳市社會保險單位網上服務系統中申報。職工出現離職、退休、辦理關係轉移等情形的,單位可以提前為其補齊緩繳的費用。緩繳單位出現註銷等情形的,應一次性補齊緩繳的費用。職工休產假或計劃生育假處於緩繳期間的,緩繳單位應在補齊緩繳費用後再申請生育津貼;休假未在緩繳期間的,緩繳單位申請生育津貼不受影響。(記者 林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