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28日)宣布公署展開主動調查,審研有關房屋署「長者住屋」及「改建一人單位」的安排。
房屋署在1980至1990年代期間推出「長者住屋」,最初是為年滿60歲的單身公屋申請人而設,屬院舍式公屋,提供24小時的福利員服務,住戶需要共用廚房、客廳及/或浴室設施。另外,房屋署亦曾因應當時社會對一人公屋單位的需求而把一般公屋單位分間為兩至三個房間成為「改建一人單位」,住戶需共用單位的廚房和浴室設施。房屋委員會在2000年通過停止興建「長者住屋」及取消「改建一人單位」,其後引進不同措施,包括逐步把「改建一人單位」及部分「長者住屋」單位還原為一般公屋單位、撤銷入住「長者住屋」的年齡限制,以及把餘下的「長者住屋」單位納入「特快公屋編配計劃」。
根據房屋署資料,至去年6月30日,「改建一人單位」及設計與其相近的「長者住屋」單位的空置率皆達6成;其他「長者住屋」單位的空置率則為一成至一成半。另一方面,申訴專員公署接獲投訴,有非長者公屋申請人未有參與「特快公屋編配計劃」卻獲編配「長者住屋」單位,並因拒絕有關編配而失去一次配屋機會。房屋署的資料亦顯示,過去5年,每年有過千宗獲編配「長者住屋」公屋申請者拒絕接受相關配屋的個案。
趙慧賢表示,本港公共房屋持續供不應求,平均輪候時間更不斷延長,如何善用「長者住屋」及「改建一人單位」所涉的公屋資源,是值得探討的課題。因此,申訴專員決定展開這項主動調查,審研公共房屋中「長者住屋」及「改建一人單位」的編配及入住情況、日常管理、相關改善措施的進度和成效、房屋署的長遠安排,以及在有需要時提出改善建議。(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