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非裔男子喬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2020年5月遭警察壓頸致死,引發全美各地抗議。據法新社報道,當地時間2022年7月27日,在弗洛伊德案中面臨指控的2名前明尼蘇達州警察分別被判處3年和3年半刑期。
據報道,美國地方法院法官馬格努森(Paul Magnuson)判處28歲的J·亞歷山大·金(J. Alexander Kueng)3年刑期,判處36歲的陶·邵(Tou Thao)3年6個月刑期。
報道稱,金和邵因未制止另一名警察德雷克·肖萬(Derek Chauvin)以「不合理的武力」對付弗洛伊德,並「刻意漠視」弗洛伊德的醫療需求,於2月因侵害弗洛伊德的公民權而被判有罪。
美國司法部助理部長克拉克(Kristen Clarke)表示,「所有4名涉及弗洛伊德死亡悲劇的警察都已被聯邦法院判處有罪,並入獄服刑,為他們的犯罪行為負起責任。」
她還說,「聯邦政府起訴涉及弗洛伊德死亡的所有警察,傳達了明確有力的訊息,即司法部絕不容忍任何執法人員非法濫用職權,或傷害美國民眾。」
2020年5月25日,46歲的弗洛伊德在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市街頭遭肖萬跪壓頸部9分29秒後死亡。現場視頻上傳網絡後,全美各地發生長時間、大規模的反對警察暴力執法和抗議種族歧視浪潮。
肖萬和在場的另外3名警察隨後被解職並被起訴。2021年6月,肖萬獲刑270個月,即22年零6個月,目前正在獄中服刑。
2022年2月,另一名涉事前警察托馬斯•萊恩(Thomas Lane)被判有罪,入獄服刑2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