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洲媒體當地時間8月12日報道,澳洲聯邦法院責令Google支付6000萬澳元(約3.3億港元)的罰款,原因是Google在收集用戶個人位置數據方面誤導了Android用戶。
法院指出,Google在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間,通過Android設備誤導部分用戶。監管機構估計,澳洲有130萬Google用戶可能受到事件影響,故於2019年10月開始對Google及其當地部門提起訴訟。Google暫時未有回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