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獲悉,深圳市將於近期開展銷售門店電動自行車即買即辦推廣工作,深圳全市符合申請條件的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可為本店銷售的電動自行車自辦登記。
據介紹,申請即買即辦的門店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合法登記註冊;具備電動自行車銷售資格的經銷商,代理電動自行車品牌的銷售範圍應為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授權的深圳市區內代理商;辦理註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獲得CCC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依法納稅及繳納社會保險金,單位及法定代表人無不良記錄;自願承諾免費為本服務站銷售並辦理註冊登記的車輛購買「深圳市電動自行車責任險」和免費贈送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頭盔;能承擔電動自行車的置換或回收處理工作;承擔對電動自行車購買人進行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義務宣傳教育;相關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此之外,銷售門店需要按規範要求開展場地建設,並向深圳交警車管所提交申請資料,交警部門審核後進行系統授權,業務開展前由交警部門統一安排集中開展業務培訓工作,並統一下發相關標準、內容,之後即可開展上牌登記業務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