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記者在惠州市人才政策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關於加快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和《惠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評定和舉薦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日前出台,作為惠州人才政策3.0版,《意見》全面聚焦惠州人才發展所需,除了提標延續對高層次人才的支持保障外,還首次提出了青年人才落戶補貼,以及優秀教育人才和醫療衛生人才獎勵補貼等扶持政策,助力各類人才在惠安心創新創業。
惠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黎明
推動人才工作從碎片化引進向系統性集聚人才轉變
據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惠州相繼出台《惠州市人才雙高計劃實施方案》《關於深化完善「人才雙高計劃」實施「人才雙十行動」意見》,推動全市人才工作從碎片化引進人才向系統性集聚人才轉變,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重要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與此同時,全市人才政策與發展需求不相適應的問題也逐漸顯現。為此,從去年11月開始,惠州市委人才辦牽頭組織開展了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專題調研,經反覆徵求意見,數十次修訂完善,先後通過市政府常務會議、市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最終形成了《意見》。
發布會現場
惠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黎明在發布會上表示,《意見》的出台是惠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重要思想的重大舉措,是全面落實廣東省委人才發展「五大工程」的具體行動,是推動人才引領支撐惠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現實需要,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市人才工作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惠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政府新聞辦主任鄧真
記者注意到,《意見》以「提標擴容、品牌塑造」為主要內容,包含總體要求、深化實施「惠」聚優才工程、加快人才引育重大平台載體建設、充分發揮產業企業優勢集聚人才、大力推進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全面優化人才發展生態、組織領導等七大部分22條,形成了「兩大目標」「六大計劃」「八大優勢」。
同時,《辦法》明確了高層次人才分類管理、保障服務、實施時限,以及高層次人才認定、評定和舉薦的範圍與條件、程序與方法。圍繞惠州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需求,堅持分類評價、精準施策、動態調整原則,將高層次人才分為特級人才、A類人才、B類人才、C類人才四大類,為惠州人才享受安居落戶、子女入學、健康醫療、交通出行、政務服務、金融服務等方面優待政策,構建更加精準到位的人才服務體系奠定堅實基礎。
出台各類人才發展的15項配套政策
對於《意見》實施後還有哪些舉措具體跟進,惠州市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重點指出,將加快構建「1+2+N」人才政策體系,「1」就是《意見》,「2」就是《惠州市「十四五」期間人才發展規劃》和《粵港澳大灣區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設惠州工作方案》兩個配套政策,「N」就是配套《意見》計劃年內研究出台的具體細則辦法,包括支持科技人才、青年人才、技術技能人才、鄉土人才、教育衛生人才等各類人才發展的15項配套政策。
發布會現場
這次人才新政出台,充分彰顯了惠州市委、市政府抓好人才工作的堅強決心和堅定信心。接下來,惠州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實中央以及省委、市委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全面開啟人才工作新征程,大力營造「愛才如命、惜才如金、敬才如賓」的濃厚氛圍,着力構建有利於人盡其才、各展其能的制度環境,傾力打造培養人才、成就人才的平台載體,以最大誠意、最高禮遇厚待來惠在惠人才,力爭早日建成具有全國影響力的人才強市,為廣東省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設作出惠州貢獻。(記者 盧偉)
頂圖:發布會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