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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私了」律師 3男認非法集結及傷人罪18日判刑

涉「私了」律師 3男認非法集結及傷人罪18日判刑

責任編輯:蔣璐 2022-10-03 15:40:11 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0年5月有「示威者」響應號召發起非法遊行,反對《香港國安法》及《國歌法》。事務律師陳子遷在銅鑼灣街頭,因不滿堵路及破壞遭「示威者」「私了」。警方事後根據閉路電視片段,拘捕4名男子,控以暴動和蓄意傷人罪。經認罪協商後,其中3名被告今早(3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非法集結和一項蓄意傷人罪,當中27歲男子另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則存檔法庭。法庭押後3人判刑至本月18日,期間繼續獲准保釋候判。餘下32歲男貨車司機否認暴動及蓄意傷人罪,需進行審訊。

    被告依次為32歲貨車司機唐健帮、27歲譽韋崙、25歲無業鄭學洺及17歲王浩雲,4人同被控一項暴動及一項有意圖傷人罪,指他們於2020年5月24日,在銅鑼灣禮頓道及加路連山道一帶參與暴動,意圖使陳子遷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譽韋崙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於2020年6月30日,在柴灣翠灣邨一單位管有一支伸縮棍,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

    案情指,前年5月24日,大批「示威者」響應網民號召,由銅鑼灣崇光百貨遊行到灣仔修頓球場,反對《香港國安法》及《國歌法》,而遊行未經批准。「示威者」其後於銅鑼灣多處堵路縱火,事主陳子遷大約3時半在希慎道與禮頓道交界,譴責「示威者」暴力行為,並表示警方到場後會將他們拘捕。陳子遷轉身離開時,「示威者」從後多次施襲,他其後逃走,至南華體育會倒地,職員見狀報警。陳子遷被送院治療,下巴、右頸、左手手掌及左腳需要縫針,3日後出院。(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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