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珠海10月25日電 25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促進金融產業發展扶持辦法》(以下簡稱《扶持辦法》)正式印發,該辦法將於2022年11月7日起正式實施。《扶持辦法》規定,符合條件的澳資金融企業可按相關扶持標準的1.2倍執行,如落戶扶持最高可獲6000萬元。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金融發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扶持辦法》作為合作區揭牌以來的首個綜合性金融扶持政策,該辦法不僅適用對象廣、扶持類型全,而且涉及業務細。
據介紹,《扶持辦法》政策適用對象包含了持牌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私募投資基金以及經認定的其他類金融機構等幾乎所有的金融業態。
同時,《扶持辦法》包含了對金融企業落戶、經營、增資、併購、貢獻、用房等多方面的大力扶持,不僅將金融企業「引進來」,還「扶上馬、送一程」。其中在落戶扶持中,合作區金融企業可根據實際經營情況申報最高5000萬元的扶持資金。
此外,《扶持辦法》結合合作區金融產業發展實際,針對跨境保險業務、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等跨境業務制定了相關扶持條款。
其中,對開展跨境機動車輛、港澳人士跨境醫療等跨境保險業務的合作區保險機構,按照跨境保險產品年度保費收入的5%給予最高1000萬元扶持;對在合作區揭牌後新獲得外商獨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WFOE PFM)、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試點資格的合作區企業,按其實際募集資金規模的0.5%給予最高50萬元扶持。
該負責人表示,結合前期印發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發展扶持辦法》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企業上市掛牌專項扶持辦法》,目前合作區金融行業政策體系已初步形成。(中新網 鄧媛雯 宮勝男)
頂圖: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景色。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