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三讀通過《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草案》,容許內地與香港兩地民商事案件判決互認。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草案訂立將有助兩地民商事判決互認和執行機制達至「全覆蓋」。
林定國表示,社會上一直有訴求希望擴闊兩地相互認可和強制執行民商事判決制度的涵蓋範圍,而特區政府與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年簽訂的《相互執行民商事判決安排》,今次修例旨在於香港落實《安排》,並訂立兩套機制,以利便當事人尋求在內地認可和強制執行民商事判決。
林定國指,草案訂立旨在令兩地民商事判決互認和執行機制達至「全覆蓋」,連同其他已實施的司法互助安排,如《婚姻家庭判決互認安排》,當事人可以在香港或內地申請執行另一地法院所作出不同類型的民商事判決,減少當事人向兩地法院重覆提出訴訟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