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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連花清瘟、抗原檢測試劑價格?廣州4家藥品經營者被立案查處

哄抬連花清瘟、抗原檢測試劑價格?廣州4家藥品經營者被立案查處

責任編輯:林梓琦 2022-12-14 14:15:32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網

    日前,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丁力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實行「新十條」優化措施後,廣州每天的藥品消費需求增長到40萬盒。目前的日均銷售量是11月日均銷量的5倍,短時間內銷售量增加這麼大的情況下,肯定會出現短暫性、區域性缺貨,或者個別品種類的藥品供應不及時、市場脫銷的情況。

    針對連花清瘟、抗原檢測試劑等部分涉疫物資價格波動情況,廣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及時開展藥品和防疫用品價格檢查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哄抬藥品及防疫用品價格、囤積居奇等價格違法行為。

    12月14日,記者從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公布4起典型案例,提醒各生產、流通領域相關經營者引以為戒,立即對自身價格行為進行自查整改,誠信合規經營,共同維護全市良好、穩定的價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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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深入藥品生產企業督導檢查(通訊員供圖)

    典型案例一:

    12月8日,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對廣東帝*藥業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現場抽查,該公司作為藥品批發供應商,在進貨成本未明顯增加的情況下,大幅提高藥品「連花清瘟顆粒(6g*10袋/盒)」、「連花清瘟膠囊(0.35g*48粒/盒)」的批發供應價格,進銷差價率最高漲至原來的6.5倍。

    該公司作為藥品批發供應商,在藥品進貨價格未明顯增加時大幅度提高藥品批發供應價格,將進一步引發藥品銷售終端價格過高、過快上漲。目前,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將該案交由黃埔區市場監管局立案調查。

    典型案例二:

    12月10日,增城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群眾舉報,發現增城區天*藥店在疫情期間大幅度提高藥品「連花清瘟顆粒(6g*10袋/盒)」「連花清瘟膠囊(48粒/盒)」的銷售價格。經查,該藥店同廠家同規格的藥品「連花清瘟顆粒」之前銷售價為40元/盒,從12月5日起,該藥店將「連花清瘟顆粒」銷售價格大幅度上漲為58元/盒,進銷差價率提高了62%;該藥店同廠家同規格的藥品「連花清瘟膠囊」之前銷售價為48元/盒,12月1日起,該藥店將「連花清瘟膠囊」銷售價格上漲為58元/盒,後續又上漲為80元/盒,進銷差價率提高了119%。

    該藥店在進價未發生任何變化的情況下,為謀取更大經濟利益,在12月1日過快過高上漲防疫藥品價格,涉嫌構成哄抬物價的價格違法行為。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中,增城區市場監管局將從嚴從快對該藥店進行處罰。

    典型案例三:

    廣州某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貨的一批次「連花清瘟顆粒」(6g*10袋/盒,進貨價32.8元),以43元/盒對外銷售,於12月1日將銷售價格提高至55元/盒,於12月6日再次將銷售價格提高至68元/盒。

    該公司在成本沒有發生變動或變動不大的情況下,大幅提高連花清瘟膠囊銷售價格,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12月12日,該公司被荔灣區市場監管局立案調查,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典型案例四:

    廣州某大藥房有限公司,於11月至12月期間,多次購進某品牌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抗原檢測試劑盒(卡型1人份),進貨價3元/份,以9.9元至16元不等價格對外銷售,進銷差價率超過230%。該店同類產品在2022年3月的進銷差價率僅為65%,售價也大幅超過廣州市同類產品銷售均價。

    該店借疫情措施調整優化之際大幅提高抗原檢測試劑進銷差價率,推動市場價格上漲,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12月14日,該店被越秀區市場監管局立案調查,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記者 徐紅 通訊員 穗市監)

頂圖:花都區市場監管局持續加強對零售藥店、藥品批發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通訊員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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