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12月18日晚宣布,因應多宗陽性檢測個案,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21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須在12月20日或之前接受核酸檢測。
政府發言人表示,3個月內曾經檢測呈陽性結果的人士(包括衞生署已記錄的核酸檢測陽性個案,以及已向衞生署申報的自行快速抗原測試陽性個案)毋須接受強制檢測。
發言人指,至於須接受強制檢測的人士(除上述經快速抗原測試呈陽性並已作出申報者),必須按相關強制檢測公告進行核酸檢測,而不能使用快速抗原測試,以符合公告要求。
需要強檢的21處地點如下:
將軍澳富康花園7座
荃灣麗城花園3期7座
馬鞍山銀湖·天峰6座
牛池灣豐盛街紀律部隊宿舍2座
薄扶林置富花園富豪苑
屯門寶怡花園2座
藍田滙景花園1座
上水上水中心5座
粉嶺粉嶺中心H座
沙田沙田第一城42座
油塘高翔苑高鳳閣
上水上水紀律部隊宿舍B座
北角百福花園家福閣
觀塘康麗園C座
深水埗欽州街34至42號永明大廈
元朗溱柏5座
大圍金獅花園金康閣
九龍城東頭(二)邨康東樓
沙田水泉澳邨樂泉樓
鴨脷洲漁安苑珊安閣
馬鞍山欣安邨欣頌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