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政府旅遊局在社交專頁公布,自下周一(9日)起,香港旅客入境泰國時須已打兩劑新冠疫苗,並已購買包括新冠治療的旅遊保險。
根據規定,自1月9日起所有年滿18歲的本港旅客在入境泰國時,須提供最少兩劑新冠疫苗接種紀錄或醫學豁免書、或已打一劑及並持有6個月內的康復證明。同時,他們亦要購買包括新冠治療的旅遊保險,而保障範圍須包括入境當天至離境日後7天。
至於未滿18歲的本港旅客及轉機乘客,則毋需出示接種及保險證明。當局指,航空公司會在為乘客辦理登機時查核有關文件,並有權拒絕不能出示證明文件者登機。
泰國早前表示將調整入境規定,所有入境旅客必須出示接種至少兩劑疫苗的證明,同時要購買包含感染新冠病毒治療的醫療保險,以確保一旦在泰國檢測呈陽性,旅客可負擔醫療費用,實施日期稍後公布。
頂圖:泰國曼谷蘇凡納布機場。中通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