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2日發布通知表示,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全力保障企業用工需求,確保深圳市就業大局穩定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現就實施階段性鼓勵用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製造業企業有序生產
支持製造業企業採取發放留崗補貼等方式,鼓勵員工留深過年。對在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間繼續生產,且2022年規上工業總產值達2億元以上製造業企業,按照實際在崗人數每人每天2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用工補貼,每家企業最高200萬元;對在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間繼續生產,且承擔ECMO、呼吸機、製氧機、經鼻高流量濕化治療儀、抗新冠病毒藥物、丙種球蛋白(IVIG)等生產任務的白名單企業,按照實際在崗人數每人每天4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用工補貼,每家企業最高200萬元。
二、發放春節返崗交通補助
對2月5日前市外原在崗職工返崗達500人以上的企業(勞務派遣單位除外),按照每人2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返崗交通補助,每家企業最高40萬元。
三、鼓勵企業新招用員工
對在2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新招用首次來深就業員工,並為其連續正常繳交社會保險費滿3個月的企業(勞務派遣單位除外),按照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新招用員工補貼,每家企業最高30萬元,同時對符合上述條件的新招用員工,按照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初次就業補貼。
四、加大公共就業服務力度
大力開展「春風行動」「南粵春暖」和送政策、送資金、送服務「三送」助企暖冬特別行動等服務。加強與勞務協作地區以及勞動力輸出大省溝通對接,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以免費專車、專列等方式組織務工人員來深就業,政府提供免費職業技能培訓課程。支持企業開展員工餘缺調劑,用足用好線上線下各類零工市場,促進靈活用工、共享用工。
五、其他事項
(一)市、區人力資源部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條件,細化經辦流程,實現主動服務、精準推送、直達快享,積極落實資金保障,確保補貼政策落實落細。
(二)企業應準確提供必要信息,做到誠信申報。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對用工補貼和交通補助開展隨機抽查,對存在虛假套領補貼等行為,一經查實責令退回。
(三)新招用員工補貼可與創業帶動就業補貼、脫貧人口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吸納退役軍人就業補貼、員工制家政企業吸納就業補貼疊加享受;初次就業補貼可與基層就業補貼疊加享受。
(四)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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