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港澳研究會在北京舉辦「保證香港國安法準確實施」專題研討會。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出席研討會並致辭。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憲法講座教授陳弘毅指出,目前除了法律執業者條例外,暫時未看到其他本地法律有迫切性要修改,而哪些法律要作修改,政府亦未有講法,認為是言之尚早。他又稱,若果香港原有法律與香港國安法有所牴觸,即使不作出修改,也有可能失效。
陳弘毅說,由於法律執業者條例有條文授權法院授予海外大律師在香港就個別案件的執業資格及出庭權,他個人認為要先處理該問題,修改有關內容。但他不認同要限制一些在港已有全面執業資格的外藉律師或大律師,參與國安法案件的權利或資格。(記者 馮煒強 攝影:崔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