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港澳研究會在北京舉辦「保證香港國安法準確實施」專題研討會。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出席研討會並致辭。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梁美芬認為,在尊重普通法審理案件的精神及原則下,特區政府及立法會有責任盡快完善,在執行落實的過程中,與國安法立法原意不一致的法例。兩者亦有責任進行研究及盡快履行責任,她指政府有領導角色,立法會有責任研究相關工作,不單是基本法第23條,亦應主動研究其他本地法律,以堵塞國安漏洞。
梁美芬續指,現階段不適合指出那些條文與國安法不一致,但23條應訂立得更為清楚。她相信刑事罪行條例、公安條例等,以往如存在一些細節問題都需要提請釋法,但現時特區政府有清晰權力自行主動處理。對於修改法律執業者條例,梁美芬指海外無本港執業資格的律師,是不宜處理國安案件,因為他們不隸屬於本港條例,擔心會滲入其他考慮因素,可能出現複雜或國家利益問題。(記者 馮煒強 攝影:崔俊良)